3月27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深入實施農民工服務保障戰略工程,加快建設培育“巴字號”特色勞務品牌,我市出臺《巴中市特色勞務品牌建設培育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全市勞務品牌建設作出具體安排部署。
《方案》提出,力爭“十四五”期間,全市勞務品牌發現培育、發展提升、壯大升級的促進機制和支持體系基本健全,圍繞全市“1+3”主導產業和縣(區)“1+1”產業布局,依托地方特色產業、重點行業,以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龍頭企業、職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單位為載體,每個縣(區)至少培育2-3個地域鮮明、行業領先、技能突出的領軍勞務品牌,促進10萬名以上勞動者通過特色勞務品牌及培訓實現技能就業。
《方案》主要分建立特色勞務品牌培育機制和市級“巴字號”勞務品牌認定兩個部分。就建立特色勞務品牌培育機制,《方案》要求,要加強勞務品牌發現培育、提高勞務品牌培訓質量、加快勞務品牌壯大升級、建立勞務品牌就業輸出渠道、維護勞務品牌聲譽形象、加強勞務品牌宣傳推介。“十四五”期間,力爭成功申報創建1個以上“川字號”特色勞務品牌。
就市級“巴字號”勞務品牌認定,《方案》明確,凡是龍頭企業、勞務公司、職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市場主體均可申報建設勞務品牌。勞務品牌建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固定的經營活動場所、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且該勞務品牌屬于當地特色產業或重點行業,從業人員應具有一定規模,為全市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定的技能人才支撐。凡是符合條件的勞務品牌建設單位,經過申報、初步篩選、專家評審、認定授牌等程序后,即可被認定為市級“巴字號”勞務品牌。勞務品牌實施動態管理,對培訓質量不高、吸納或輸出人員不足、市場競爭力下降、社會認可度不高的勞務品牌,要求建設單位限期整改,并將電話回訪、抽查情況、整改情況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