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日,人社部官網發布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23年4月1日):
最低工資標準相關規定
我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簿褪钦f,如果員工的工資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則用人單位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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